两会追热点丨出台补贴增加服务,为生育家庭和企业减负!代表委员热议“鼓励生育”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
2024-01-31
生育事关千家万户,“生育友好”的环境是民之所盼。今年市两会上,“鼓励生育”成为代表委员提到的“热词”。代表委员们在“鼓励”和“支持”生育的同时,也呼吁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让育龄人群“敢生、能生、愿意生”,同时减轻企业的负担,推动青岛成为“生育友好城市”,助力经济社会良好发展。
窦典梓代表:
出台补贴政策,为生育家庭和企业减负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在提高群众生活品质上奋力争先。持续扩大优质公共服务供给,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推动“托幼一体化”,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今年上会,青岛伟信集团董事长、青岛市乡村产业发展促进会会长窦典梓代表带来了多个建议,其中一个就重点关注了鼓励生育这一话题。
窦典梓代表介绍,随着二孩三孩政策的全面落实,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鼓励生育,国内部分城市陆续出台了生育补贴政策,生育孩子的家庭,可以享有一次性生育补助、育儿补助等,直至孩子满三周岁。通过这种生育补贴政策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提高生育积极性。
“当前,《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青岛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分别对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和促进女性就业、产假等作了规定,但对于生育孩子的补贴内容提及较少。”窦典梓代表说,他建议青岛市出台相应的生育补贴、育儿补贴政策,只要生育了子女,均可发放一次性生育补助、长期育儿补贴等,降低家庭生育成本。
窦典梓代表还建议对享有产假女员工的企业和招聘生育二孩三孩女员工的企业发放补贴。
他介绍,《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60日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15日陪产假,3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10日育儿假。增加的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而根据《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等条例规定,增加的60天产假工资由企业支付,要求“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的标准支付产假工资,这容易使得企业招聘女性员工的意愿降低。
窦典梓代表建议青岛市出台政策,对于聘用女员工期间女员工休产假的企业,以及招聘生育二孩、三孩女员工的企业,参照青岛市招聘大龄困难就业人群(4050人员)补贴、稳岗补贴等政策,给予企业一定的补助,促使企业招聘女性员工,减轻适育女性的就业压力,促进生育。
罗从娟代表:
设立专项资金促进生殖健康
人口减少对经济、社会和政治都会产生重大影响。作为一名来自医疗领域的代表,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血液净化科主任、肾病科副主任罗从娟代表今年就十分关注提高生育率、生殖健康这一话题。她介绍,2021年,国家统计局的资料显示,我国的不孕不育家庭的占比已攀升至18%。这意味着每6.4对育龄夫妇中就有一对面临生育困难。这让人不禁发问:比起父母辈,当代年轻人活得更精致、更健康,为什么反而更难生孩子了?
罗从娟代表说,目前影响生殖健康的因素有多个方面,如肥胖或过度减肥、合并内外科疾病、压力过大、高龄生育、各种药物、环境中的毒素,以及熬夜、抽烟、喝酒等不良生活习惯都会导致不孕。
在罗从娟代表看来,要想提高生育率,除了做好现在国家实行的免费婚检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外,还要从育龄夫妇抓起,从关注青少年生殖健康抓起。“首先要提高全社会对生殖健康的认知率,提高公众对不良生活习惯会导致生育困难的认知,降低因不良生活习惯导致的不孕不育。适龄受孕更是关键,女性最佳的受孕年龄是22-28岁,整个生育三胎完成最好不超过35周岁,才有利于生殖健康。”罗从娟代表说。
罗从娟代表建议设立专项资金用于促进生殖健康,用于青少年生长发育过程中有关生殖内分泌的筛查,及时发现诊治影响将来生殖健康的疾病;发挥中西医结合调理女性生殖健康保健特色,全面促进女性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合作开展女性健康促进项目,为困难家庭女性提供义诊、生殖健康管理等服务,提高女性的健康状况。通过以上措施,提高人口生育率、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殖健康,推动青岛成为“生育友好城市”,从而带动全市经济、社会的良好发展。
丛淑丽委员:
打造市民满意的托育服务
丛淑丽委员 刘文拍摄
“普惠高质量的托育服务有利于将育龄母亲从繁琐婴幼照护中解放出来,释放生育潜力。”青岛市救助服务中心社会工作师丛淑丽的提案和打造市民满意的托育服务相关。
在丛淑丽委员看来,青岛市托育服务发展态势较好,截至2023年10月,青岛市托育机构数量达到735家(含幼儿园托班),通过备案托育机构达到239家,托位总数达到35499个,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3.43个。但另一方面,青岛市托育服务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社会对托育的宣传引导还不到位、托位补助力度较低、托育机构的师资力量良莠不齐、监督管理力度不足等。此外,在服务时间、接收年龄、服务内容等方面,现有托育机构还不能对接许多婴幼儿家庭的需求。
如何打造市民满意的托育服务?丛淑丽委员提出五点意见建议。
一是建议制定托育服务地方性法规。国家层面,托育服务法已纳入立法规划,托育服务管理条例(草案)已起草;地方层面,上海市已实施《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武汉市已对《武汉市托育服务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鉴于此,青岛市应出台托育服务地方性法规,以促进、宣传托育服务。
二是建议建设“青岛市托育服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目前青岛市搭建全市托育机构地图,但机构地图更新速度受限,提供托育知识有限。通过全市一个托育平台,公布全市托育机构详细信息,定期组织托育机构体验、知识讲座等公益活动,供婴幼儿家长查询、学习、在线预约活动、预约托位等,进一步引导宣传托育服务。
三是建议扶持建设公办及普惠性托育机构,并将一孩纳入补贴范围。支持幼儿园在满足3至6岁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招收2至3岁幼儿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除二孩、三孩补贴外,重视一孩家庭托育需求,适当给予补贴。
四是建议卫健部门建立、完善托育机构质量评估制度。目前青岛市有省级示范机构、市级示范机构,但对于非示范机构缺少一定服务质量等级。建立、完善托育机构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开展托育机构安全监管、质量评估,确定托育机构服务质量等级,向社会公布,有助于提高托育机构服务质量,增加服务公开度、透明度,提高托育服务的社会认可度和家长的信任度。
五是建议卫健部门广泛调研,指导托育机构提供更符合婴幼儿需求的托育服务。如为双职工家庭提供延时托育,倡导公办及普惠性托育机构开展周末托、临时托等多元化服务,让婴幼儿家长可以根据自身时间安排、经济条件、个人偏好来选择不同形式的托幼服务,拓展接收婴儿年龄,对全市托育机构的课程类资源进行公开评选,加强托育服务职业教育,加强托育从业人员的培训等。
文/半岛全媒体记者 徐杰 刘雪莲 图/半岛全媒体首席记者 孟达(署名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