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口评论|“蚂蚁上市暂缓”事件系列评论⑦:决不能让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大众报业·风口财经
2020-11-15
风口财经评论员 白菊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暂缓上市计划,一石激起千层浪,舆论场众说纷纭。顶着高科技光环上市,蚂蚁的本质还是金融公司,就必须纳入一视同仁的监管体系。
蚂蚁不能打着“科技创新”的幌子,用金融市场对科技公司更松的监管获得更高的市场估值。把工商注册名从“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改为“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选择在科创板上市,一系列操作的背后,都是蚂蚁试图摆脱身上“金融”的影子,贴上“科技”标签的想法。
无论是带着科技属性的金融公司还是带着金融属性的科技公司,无论再怎么包装,蚂蚁都抹不去金融的底色,说到底还是金融公司。蚂蚁的绝大部分收入,来自于支付业务和金融业务,花呗、借呗、余额宝和理财、保险都包括在内。
截止到今年上半年,蚂蚁集团微贷科技平台的营收占总营收的39.41%,支付业务占比35.86%。其中,与信贷相关的净利润占到总利润的47.8%。目前,蚂蚁集团消费贷平均年化利率是15%,而最高法发布的民间借贷最高年化利率是15.4%。
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郭武平认为,“金融科技公司的“花呗”“白条”“任性付”等产品,其内核与银行发行的信用卡没有本质差别,也具有信用供给和分期付款的功能,消费者支付的利息与费用是其盈利主要来源;再如“借呗”“金条”“微粒贷”等产品,与银行提供的小额贷款无本质差别。”
此前,马云曾在某次金融峰会上发言称,银行仍然沿用着当铺思想。可做着和银行差不多的业务,创造着甚至更高的风险,却不纳入一致的监管体系,这怎么行得通?
金融监管不是金融创新的“紧箍咒”,而是稳定器。按下暂停键不是对适度创新的否定,而是规避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的综合考虑。
蚂蚁的招股书中显示,蚂蚁集团的2.15万亿元的信贷规模中,自有资金仅占2%,98%的资金来自合作银行和发行ABS(资产证券化)。蚂蚁主要负责贷款审批、风险管理、还款和贷后管理的流程,并从放贷利息中收取30%的“技术服务费”。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黄奇帆认为,“网贷公司的资本金和贷款余额总量的杠杆比,任何时候都应控制在1:10左右,决不能超过1:20甚至1:30。”
上市后的金融科技公司不用受与银行同等的严格监管,加杠杆扩张资金体量、刺激超前消费都将成为可能。有多少年轻人对借贷业务的认识,是从“花呗”开始的,在狂热地刺激超前消费的图景下,头脑发热一拥而上但又没有偿还能力的消费者才是利益损失人。
当下,蚂蚁已成为中国最大的线上消费信贷和小微经营者信贷平台,蚂蚁顺利上市后,市值规模不容小觑,万一蚂蚁建起来的“金融大厦”轰然倒塌,对上市后批量造富的资本家来说也许只是数字的缩水,对辛辛苦苦的“打工人”来说,就是压在身上的一座座大山。蚂蚁铺陈开的大摊子,如此之大的金融体系,风险最终必然由金融市场的全体参与者买单。
不仅是蚂蚁集团一家,此次金融监管的变化,对整个中国金融监管行业都将发生深远影响。正如一位观察人士所言,”监管前所未有的对一家机构密集发声,看似是针对蚂蚁,但其作为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的旗舰企业,监管的发声也强有力地指明了金融创新与监管的规则,明确了金融科技行业的方向。“
所以,网络小贷新规不是始发端,也不会是终发端。在其之后,关于金融科技业的监管举措相信会陆续跟上。继而,目前金融科技企业都将面临业务模式的改变,或大或小。伴随而来的,如是上市公司,则商业模型和财务模型等一系列核心体系都将随之发生变化。
新监管时代的到来并不意味着蚂蚁集团必然会迎来“致命打击”。在监管人士看来,一家伟大的科技创新公司应在守住防风险底线的情况下,拥抱并适应新监管体系,为其发展做新的尝试和突破。在资本市场当下深刻变革的格局中,全面注册制的推行,意味着更多的可能性,也意味着更多的审慎监管、功能监管。“这应该是注册制下对大型科技企业的监管核心。”
金融和科技都在时代大潮中翻滚和摸索,不可否认,过去十几年,互联网金融科技创新给中国人的生活带来巨大变化,但是金融创新和金融开放不能过度,不可触碰金融安全的红线,违背金融市场规律,步子迈得小不是坏事,走得稳才是最重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