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第三张亿元罚单来了,方某军操纵证券市场被罚1.75亿元
大众新闻·风口财经
2026-07-25
7月24日,山东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自然人方某军因在一年内实施18次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约8158.76万元,并处以9358.76万元罚款,合计罚没金额高达1.75亿余元。
这一罚没体量,在年内已披露操纵证券市场罚单中仅次于余韩操纵“博士眼镜”案的10.22亿元,赵杨等四名自然人操纵证券市场的6.27亿元,进一步彰显了监管层对操纵市场行为“零容忍”的执法态度。
操纵证券市场
方某军被罚1.75亿元
昨日(7月24日),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方某军因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约8158.76万元,并处以9358.76万元的罚款,合计罚没1.75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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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方某军控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通过连续交易、封涨停等方式操纵多只股票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其中,单次违法所得超过100万元的操纵市场行为有6次,违法所得合计81587643.44元;单次无违法所得的操纵市场行为有12次。山东证监局认为,方某军的上述行为构成《证券法》所述的操纵市场行为。
山东监管局决定:一、对于方某军单次违法所得超过100万元的6次违法行为,对方某军没收违法所得81,587,643.44元,并处以81,587,643.44元的罚款。二、对于方某军单次无违法所得的12次违法行为,对方某军处以12,000,000元的罚款。
综合上述两项,对方某军没收违法所得81,587,643.44元,并处以93,587,643.44元的罚款。
10.22亿元、6.27亿元
年内已开出两张亿元罚单
2026年以来,证监会已对两起操纵市场案件开出亿元罚单。
证监会官网7月17日公布,赵杨、全寿山、王立华、班学钦因共同操纵证券市场,被没收违法所得1.57亿元,并处以4.70亿元罚款,罚没金额合计高达6.2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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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年,赵杨、全寿山、王立华、班学钦四人筹划共同操纵相关股票。其中,赵杨、全寿山提供资金,王立华、班学钦负责具体操作。
2020年2月5日至9月11日,赵杨、全寿山、王立华、班学钦四人控制使用“班某亮”等多个他人证券账户,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手段,影响相关股票的价格和交易量,相关行为共计获利1.57亿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没收赵杨、全寿山、王立华、班学钦违法所得1.57亿元,其中由赵杨、全寿山分别承担6271.17万元,由王立华、班学钦分别承担1567.79万元;并处以4.70亿元罚款,其中由赵杨、全寿山分别承担1.88亿元,由王立华、班学钦分别承担4703.38万元。
从处罚力度来看,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操纵证券市场可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本案中,证监会对行为人在没收违法所得的基础上,给予了处以三倍罚款的从重处罚。
此外,今年1月,证监会向自然人余韩开出罚单。经查明,2019年6月25日至2024年8月16日,余韩控制使用“陈某某”等67个证券账户,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及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手段,操纵“博士眼镜”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共计获利约5.11亿元。
证监会决定没收余韩违法所得5.11亿元、并处罚款5.11亿元,合计罚没约10.22亿元,同时对余韩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及3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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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亭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