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董秘监管规则正式落地,近七成A股上市银行面临换人?副行长等高管兼任为当下常态
财联社
2026-04-25
4月24日晚,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以下简称《董秘规则》),自5月24日起施行。意味着证监会首部上市公司董秘监管规则正式落地。
相较征求意见稿,正式版《董秘规则》进一步明确要求,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截至《董秘规则》发布,上市公司董秘兼任其他核心管理层职务情况较为普遍。以银行业为例,根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有近七成上市银行董秘由副行长、首席财务官等核心高管兼任。
今日(4月25日)上午,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接受财联社记者采访表示,新规核心条款直击资本市场尤其是上市金融机构长期存在的治理痛点,将对金融业公司生态产生深远影响。其指出,新规“将从根源上破除利益捆绑,保障董秘独立开展信息披露、治理监督、投融资合规把控等工作。”
曾刚表示,短期来看,上市银行将面临组织调整与人才储备的阶段性压力。但从长远发展,将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其他受访银行业内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随着《董秘规则》正式落地,银行董秘人选调整方面将同时面临证监与金融监管的“双重校准”,付出更多成本。
近七成上市银行董秘由核心高管兼任
公开信息显示,上市银行中,副行长或其他经营层高管兼任董秘是普遍现象,尤其是大中型银行。
以国有大行为例,建设银行副行长纪志宏自2025年4月18日起兼任该行董事会秘书;中国银行副行长刘承钢自2025年12月起兼任董事会秘书;邮储银行副行长杜春野,同时兼任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
在股份制银行中,招商银行副行长彭家文、华夏银行副行长杨伟,在兼任董事会秘书同时,也兼任财务负责人。
今日上午,财联社记者根据Wind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42家A股上市银行中,仅有约12家银行董秘未由其他核心高管兼任。其余近七成上市银行中,由副行长兼任董秘的约占三分之一,另外则有首席财务官、首席风险官、行长助理等其他高管层兼任。
一位上市股份行相关人士告诉财联社记者,长期以来,银行体系内存在“副行长兼董秘”的固化模式,这是一种路径依赖。
其分析认为,银行董秘岗位对专业化要求较高,需要兼具信披合规能力与对银行复杂的资产负债管理、风险管理、信贷业务等的业务深刻理解,以及对监管体系的熟悉。“副行长兼任董秘,既能保证董秘参与经营决策、掌握充分信息,又能在投资者沟通中展现专业深度。”该人士分析指出。
不过,曾刚告诉财联社记者,金融机构业务复杂度高、信息敏感度强、合规风控要求严苛,董秘兼具经营管理与信息披露监督双重身份,极易出现角色冲突,造成监督职能弱化、信息披露不公允、合规监督流于形式等问题,暗藏潜在经营与监管风险。
曾刚表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发布,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监管细则,明确董秘履职边界、压实履职责任,为上市公司董秘独立、合规、高效履职划定清晰红线。
此外,他表示,新规以独立性为核心导向,厘清董秘监督履职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权责边界,从根源上破除利益捆绑,保障董秘独立开展信息披露、治理监督、投融资合规把控等工作,筑牢金融机构内控合规防线。
短期将面临组织调整与人才储备压力
随着《董秘规则》落地,相关人事调整是否将紧随其后?
在采访中,多位银行业内人士向记者指出,银行董秘的调整面临着比其他行业更为复杂的程序。银行董秘任职须首先获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核准,方可正式履职。“一般行业的人选调整最快一两个月就能完成,银行的任职资格审批动辄两三个月甚至更长。”
这意味着,上市银行在推进合规调整时,必须同时协调证监和金融监管两条合规时间线。
有业内人士对记者分析,对于部分中小银行而言,寻找既具备专业资质、又熟悉银行业务的专职董秘人才,本身即存在供给瓶颈。随着新规正式施行,上市银行或将迎来一轮董秘调整潮,“部分银行可能选择提拔内部具有合规或法律背景的中层干部担任专职董秘,也有银行可能从外部引进专业化董秘人才。”有券商银行分析师告诉财联社记者。
曾刚分析认为,短期来看,上市银行等金融机构需重构高管分工体系,面临组织调整与人才储备的阶段性压力。
不过,他指出,新规设置过渡期至2027年底,兼顾监管刚性与行业实操性,为上市金融机构调整高管架构、优化岗位配置、培育专业董秘人才预留充足缓冲空间。
曾刚表示,从长远发展来看,此次新规是深化金融治理改革、完善资本市场监管体系的重要举措,将倒逼金融机构摒弃重经营、轻合规的粗放发展模式,构建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合规稳健的现代化治理体系,持续提升金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与资本市场公信力,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编辑:刘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