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口智库·三中全会解读 | 对话董希淼: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还有哪些工作要做?
大众·风口财经
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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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口财经记者 刘晓
7月15日至18日,举世瞩目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是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重点部署之一。7月18日,新华社受权发布的全会公报指出,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落实好防范化解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风险的各项举措。围绕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风口财经采访了招联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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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口财经:全会公报提到“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您认为改革的重点方向有哪些?
董希淼:我注意到,全会公报三次提到了“金融”:第一次,提出“统筹推进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第二次,要求“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第三次,强调“落实好防范化解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风险的各项举措”。
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对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风险防范提出殷切希望。国家兴衰,金融有责。金融是“国之重器”,是实体经济的血脉,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金融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下一步应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进一步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有序推进金融创新,建设强大的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机构体系,建设专业的金融人才队伍,实现金融业态的多样化和金融功能的多元化,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实现从金融大国向金融强国的转变。
风口财经:全会公报重点提出,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落实好防范化解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风险的各项举措。当前,我国在防范化解三大风险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董希淼: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是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重点内容之一。全会强调,要落实好防范化解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风险的各项举措。这也是今年金融管理部门的重点工作。
一段时间来,我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协同治理,有序推进,在防范化解三大风险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在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方面,推出“保交楼”专项借款、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等工具,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大幅度调整优化住房信贷政策,部分城市取消房地产限制性措施,房地产市场信心和预期有所改变。在化解地方债务方面,通过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并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地方,扩大特殊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等,缓解地方财政压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债务结构。在防范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方面,有序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辽宁、海南等地组织省级农商行,广西、山西等地组织省级农商联合银行;公布《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落实“五大监管”,引导中小金融机构稳健发展。
风口财经:结合当前的形势来看,您认为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还有哪些工作要做?
董希淼:当前,我国面临较大的经济下行压力,难以避免的周期性问题、长期积累的结构性问题逐步显现,下一步,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的任务仍然较重,挑战仍然很多。
首先,要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应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按照“一省一策”要求,来设计中小银行改革化险的具体方案。如在农村信用社改革中,各省份要根据不同情况,兼顾促进发展和防范风险双重目标,探索新机制、新模式。在改革中,不同地方改革的重点和次序应有所不同。比如,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应将化解风险放在首位,适当组建市级农商银行和省级农商银行;而东部地区重在提升法人机构竞争力。
中小银行一定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制定科学务实的发展战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在细分市场寻找差异化定位,进行更精准的数字化转型,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和客户体验,逐步迈上特色化和精细化发展之路。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可以采取更多的措施,支持中小银行更好地建立资本补充的长效机制,让中小银行能够持续通过资本补充来提高发展的稳健性,进一步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地方党委、政府也应加大对中小银行的支持。
第二,采取更有力措施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房地产是我国支柱产业,房地产市场关联很多上下游行业,其良性循环对经济恢复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既是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需要,也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需要。这种情况下,应进一步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调整房地产企业融资“三条红线”要求,暂缓实施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完善并落实好尽职免责制度,支持银行更有意愿、更有能力满足房地产企业特别是民营房地产企业融资需求。应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定,在确保资金不被挪用的前提下,更灵活地满足房地产企业资金日常使用需求。同时,要更好地发挥直接融资作用,如用好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加大发行债券进行融资,通过资本市场开展股权融资。
从需求侧看,应继续调整优化限购、限贷、限售等措施,实施好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更好地提振居民住房消费信心和能力。如适当放宽贷款条件、降低5年期以上LPR、调整存量二套房贷利率,更好地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加大支持“租购并举”,促进长租房市场发展,助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加快探索房地产新的发展模式。
第三,稳妥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地方债务风险是当前我国宏观经济突出风险点。从根本上说,应坚持在增长和发展中化解债务风险,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分类处置,坚持化解短期矛盾与实现长期目标相结合,分阶段、分地区,稳妥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从短期看,通过制定一揽子化债方案,发行长期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逐步缓解债务偿还压力;从中长期看,通过中央与地方的财权事权调整,来保证地方政府在不举债的前提下能够实现财政收支大致平衡。
依法合规支持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是金融机构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也有助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从根本上讲,应发挥金融与财政的协同作用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金融机构可在一揽子化债方案之下,采取贷款展期、降低利率、债务置换等措施,协助地方政府盘活资产,多措并举,助力地方政府逐步化解存量债务风险。
编辑:刘晓